武汉市人民政府日前通过的《2018年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实施方案》提出,今年将通过新建、改建、配建、长租等多种渠道筹集租赁住房不少于3万套(间),约100万平方米;扶持发展不少于5家、运营管理租赁住房5000套(间)以上规模的住房租赁企业;组织开展至少1个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试点;完善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健全房地产市场发展长效管理机制。
2018年,武汉将通过多种渠道有效增加租赁住房供应。6月底前,武汉将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开展闲置房源清理。9月底前,制订出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组织各中心城区申报、落实至少1个租赁住房新建或者配建项目,完成土地挂牌工作;同时,启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试点,完成试点项目立项、规划、用地、建设等环节批准程序和项目拆迁安置等工作。11月底前,督促高标准建设长江青年城、青年苑住房开发项目,规范发展“商改租”和“N+1”(租赁住房空间利用)改造,并探索利用“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此外,武汉将于2018年11月底之前,落实住房租赁试点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商改租”等住房租赁试点项目按照民用标准收取水、电、气费等相关费用,减轻住房租赁企业负担,并协调相关金融机构,为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同时,在9月底前,建立住房租赁企业“红黑榜”,扶持一批诚信守法、服务规范的住房租赁企业。(记者徐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