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 新购商品房3年内不能销售
新华网| 2018-05-09 13:56:59

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相关文件,要求主城区内新房3年内不能销售。

根据此次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在主城6区范围内,凡新购买商品住房(不包括二手住房)的,自商品房网签合同签订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通过司法裁决、直系亲属间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不受该款规定限制。

哈尔滨市同步强化土地供应的计划管理,根据各区域房地产用地供需关系制定差别化供地政策。对房地产用地需求较大的哈西、松北等地,适当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并加快土地供应节奏。对商品住宅库存规模相对较多的阿城区、利民开发区等地,适当控制住宅和商服用地供应。

2017年,哈尔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494.3亿元,其中住宅投资310.8亿元、商业营业用房投资101.5亿元。全市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248.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7%。(记者 强勇)

分享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