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放大招儿 外资金融高级人才有福了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9-07-26 13:48:01

在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工作方面,北京市送上“大礼包”。

7月26日,在“北京市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工作推进会”上,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学文表示,北京市在外资金融机构落地方面有七大优势、十大举措。

“在金融人才奖励方面,我们对外资金融机构的高级人才户口、住房居住将给予支持,而且支持力度很大。大家都说北京户口稀缺,虽然在减量发展的情况下,也会拿出宝贵的户口资源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当然,也会支持中资金融机构。”霍学文介绍。

霍学文还提到,将建立外资金融机构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北京市政府鼓励金融科技人才进京发展,将引进100名国际上高端的金融机构,金融科技方面的人才。如果机构引进也会给予特殊服务。

在外资金融机构生活服务保障方面,霍学文提到,在新设外资金融机构人才保障的同时,将建立国际人才社区,对接本市的教育、医疗资源,提高对国际金融人才、金融科技人才的服务品质,将建立更多的国际医院和国际学校满足需求。

对于有外资机构提出注册PE、VC麻烦的情况,霍学文解释,因为此前许多不法机构打着PE、VC的旗号非法集资。现在北京市建立了白名单,并经过北京市政府批准。将会通知纳入白名单的企业,在材料齐备的情况下一天可以拿到营业执照,而且不用自己付费刻章,章就送到你手上。“只要把章上的英文字母拼对就行了。”霍学文打趣道。

对于注册资本30亿元以上的金融机构,将一次性给予5000万奖励。在购买办公用房时每平米补贴1500元。租赁办公用房,将按照每年50%补贴三年。

作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和金融管理部门集中所在地,北京政策信息密集,沟通便捷高效,有利于金融机构提升运转效率,降低合规成本。霍学文举例:我曾坐在威斯汀酒店,一杯咖啡,就可以见到很多想见没时间见的人。走在金融街上,监管部门的同志中午吃完饭也需要走走路,走路的时候你就会见到很多人,这是很好的“交流时机”。

“不是说非要用优惠政策才能吸引大家来,监管优势之外,加上北京已经聚集了一大批国内外金融机构这一优势,我们提供优惠政策和服务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欢迎外资金融机构到北京发展。”霍学文表示。

北京对外开放也已取得一定成果。去年9月全球最大的征信机构之一益博睿在京落地并获得征信业务资格;11月瑞银证券成为新一轮金融开放后全国首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今年1月标准普尔在京子公司获准进入中国债券市场开展信用评级业务;6月,环球金融电讯协会(SWIFT)在京设立中国区子公司。目前,万事达、VISA两大银行卡清算组织;标准普尔、穆迪、惠誉三大信用评级机构均在京设立子公司。另有多家外资金融机构表达在京设立落地的意向。

截至目前,全市外资(含港澳台资)金融法人机构共计50余家,外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160余家,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200余家。

附十大举措:

1.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参与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今年1月,国务院批复北京开展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在金融领域实施50余项政策创新。对在新一轮金融开放中新设的外资机构,我们将支持其全面参与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QDLP),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外汇管理便利化等试点,便利其开展国际业务。

2.支持外资金融机构率先享受金融领域培育扶持政策。去年,本市出台了培育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对金融机构在开办设立、购租房补贴、金融人才激励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在开办设立方面,依据实收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可到5000万元。在购买租用办公用房方面,由各区对购买办公用房的,每平米补贴1500元;租赁办公用房的,按年租金的50%给予补贴,连续补贴3年。在金融人才奖励方面,各区对一定数量的金融人才给予奖励。另外,我们即将启动首都金融创新奖励项目的评选工作,对优质金融创新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上述政策措施,我们将支持已落地外资金融机构率先享受有关政策支持。

3.对外资金融机构建立服务管家制度。目前我们已对部分重点金融机构建立了服务管家制度,每一家机构确定一名服务管家,专职服务机构在京落地和发展中的需求。未来对新设外资金融机构,我们为每一家机构配备专职服务管家,随时响应企业诉求。

4.建立外资金融机构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将依据11条政策新设的外资金融机构纳入“白名单”,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工作流程,实现快速登记注册。根据世行营商评估结果北京开办企业已经压缩到5个工作日左右。外资金融机构获得监管部门许可后,我们将第一时间支持机构在京注册登记。

5.建立外资金融机构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新设的外资金融机构的金融人才,优先对接本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办理人才引进和落户手续。

6.加强对外资金融人才生活服务保障。对新设的外资金融机构的金融人才,支持其入住本市国际人才社区,对接本市教育、医疗等资源,提高对国际金融人才和外籍金融人才的教育、医疗服务品质。

7.推动金融功能区提质升级行动。针对11条政策确定的征信评级、资产管理、货币经纪、保险和再保险、证券期货、债券承销、投资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打造金融街、CBD、北京城市副中心国际财富管理中心、丰台丽泽金融商务区、石景山银行保险产业园、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示范区、房山金融安全产业园和基金小镇、顺义离岸金融区等金融功能区,承接相应机构落地,全面提升配套服务品质和商务服务环境,在办公用房、人才服务等方面创造优惠条件,给予优先保证。

8.全面对接各行业协会和国家金融基础设施平台。对新设外资金融机构,支持其参与在京各金融行业协会并获得相应等会员资格,参与债券、基金等市场。支持其尽快接入各类清算、托管、登记、资产交易等基础设施平台。

9.支持在京金融机构开展同业合作。支持在京银行等金融机构机构深化与外资金融机构合作,提供优质高效的账户开立、资金汇兑、资金托管等服务。

10.提供金融科技创新平台服务。支持外资金融机构与在京科技创新企业深化合作对接,鼓励依法合规有序开展金融科技创新,在金融科技研究院和“监管沙箱”机制中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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