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建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公示,葛洲坝(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苏州”)因擅自施工被苏州市住建局责令改正并处以25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葛洲坝苏州在苏地2017-WG-20号地块项目建设中,在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情况下,于2018年11月25日擅自施工,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资料显示,苏地2017-WG-20号地块位于城北西路与上林路交汇处,占地面积3.8万平方米,规划为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0.7。该地块由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地产”)于2017年9月5日以7.7亿拍下,折合楼面价28511元/平方米,溢价率32.6%,这也是葛洲坝地产首次在苏州拿地。据葛洲坝地产官网消息,该项目将打造为中式低密高端别墅产品。另据土拍信息,该项目须在2018年12月5日前开工,2020年12月5日前竣工。
企查查资料显示,此次被处罚的葛洲坝苏州是葛洲坝地产的全资子公司,葛洲坝地产由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68.SH)全资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