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地产子公司违法遭罚 江门骏凯豪庭存在无证擅自建设行为
中国经济网| 2019-12-31 11:04:11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1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信用中国网站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利建设”)罚款1万元,其违法事实为骏凯豪庭二期二标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记者查询发现,富利建设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地产”,股票代码:600048)旗下全资子公司。

富利建设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出上述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 2019年12月18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城管罚字[2019]5-008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官网显示,富利建设成立于一九九三年,隶属于保利地产,定位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负责工程建设的平台,保利建筑产业链整合的平台,“一主两翼”战略的重要增长点。

富利建设集团业务覆盖面涵盖土建、装饰装修、家居智能化、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机电工程等业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等多项资质证书。

保利地产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富利建设主要经营地及注册地均为广州市;保利地产直接持股100%。

据报道,保利地产通过合作方式取得江门市新会区骏凯豪庭项目地块(国土证号:新国用(2004)第01047号、新国用(2004)第01048号、新国用(2004)第01049号),项目用地面积约为1140203平方米。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江门骏凯豪庭建设单位为江门市骏凯豪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隶属于保利地产,保利地产间接持股51.00%。

据报道,目前,江门骏凯豪庭已改名为新会保利西海岸。半年报指出,保利地产该项目权益为51.00%;项目计划投资为85.67亿元;2019年新开工13.91万平方米;累计签约面积为17.3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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