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郑州融亮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亮春地产”)罚款89.34万元,其违法事实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记者查询发现,融亮春地产为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信集团”)旗下子公司。
融亮春地产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该规定如下: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作出上述罚款处罚。该规定如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3月10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公示日期为2020年4月7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市执罚决字[2020]第13001号。
融亮春地产成立于2017年9月5日,为融信集团子公司。其股东结构如下:安徽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持股40.20%,认缴出资4020万元;郑州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0.10%,认缴出资3010万元;郑州春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29.70%,认缴出资2970万元。安徽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和郑州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为融信集团子公司。
官网显示,融信集团于2003年成立,总部位于上海,2016年1月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简称:融信中国,股票代码:3301.HK),同年纳入MSCI指数及恒生指数,并入选首批深港通成份股。目前已布局海峡西岸、长三角、长江中游、大湾区、京津冀、中原、成渝、西北、山东半岛等全国九大核心城市群。
融信聚焦房地产主业,通过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景观工程、资管运营等业务板块,实现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集团共布局43个城市,共计177个项目,总土储达约2654万平方米位居中国房企20强。目前,融信在全国已拥有近10个城市更新代表项目,分布于郑州、福州、太原等地。
据报道,3月24日,融信中国发布2019年业绩报告显示,2019年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金额1413.17亿元,同比增长15.94%;2019年营收514.63亿元,同比上一年增长49.75%;净利润58.94亿元,同比增长69.78%。(记者 张海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