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爱和溺爱都是 未成年人犯罪主因
重庆晚报| 2015-05-31 08:00:12

哪种家庭教育方式才能给孩子带来更健康有利的成长环境呢?昨天,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在市图书馆举行了“莎姐”说法系列讲座第三期——《父母要给孩子怎样的爱》,通过真实的案例分析,讲诉了家庭教育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之间的关系。

2014年,我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470人,同比上升10.5%,提起公诉2150人,同比上升7.6%。其中,沙区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8人,身体发育基本成熟、处于青春叛逆期的男孩,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体。

据统计,沙区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和故意伤害这三类案件,属于侵财型和暴力型犯罪,占总数的90%以上。未成年人相互结伙或伙同成年人实施犯罪的占到了全部案件的近90%。

“缺爱和溺爱都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因。”检察官表示,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因素很多,从家庭原因来看,包括家庭结构不完整导致缺少父母关爱,没有处理好正确的家庭关系以及不科学、不正当的家庭教育三方面。

如何从家庭教育的角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官说,不完整的家庭,父母经常吵闹的家庭,子女由于得不到足够的关爱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此家长要尽力为孩子营造一个完整、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

另外要正确处理家庭成员间的关系,这里主要强调多子女的家庭。第一个小孩在享受全部关爱时,害怕第二个孩子分走他的爱而产生一些紧张忧虑甚至排斥的心理其实很正常,父母要加强沟通。还要采取科学正确的教育方式,包括多与孩子沟通交流,注意平等对话、换位思考,尊重孩子的兴趣爱好、隐私和人格,要言传身教,父母在日常生活中的良好行为会促进孩子的心理健康。

重庆晚报记者 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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