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松茸当松茸卖超市赔了4360元
重庆晚报| 2015-07-04 11:00:17

▲姬松茸

▲松茸

松茸味道鲜美,每斤价格动辄数百元上千元。作为孪生姐妹,外形相似的姬松茸每斤只要几十元。近日,沙坪坝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超市将姬松茸当松茸出售的案件。

松茸买回家发现有假

家住巴南区木洞镇的秦先生,2013年8月30日在解放碑某大型连锁超市,以每包109元的价格,购买了4包(重量200g)贵州天齐公司生产的松茸。次月23日,秦先生又在该超市位于江北区的门店,以同样价格购买了同样的松茸4包。

一次偶然机会,秦先生发现自己购买的松茸外形与一种名叫姬松茸的菌类很像,查阅相关资料后,秦先生证实自己买到的就是姬松茸,但超市的食品品名与配料标注、超市小票上均标注为松茸。

秦先生认为超市存在欺诈行为,与超市沟通无果后,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超市退还全部货款,5倍赔偿4360元,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7000元,共计12232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超市称自己不是专家

超市方认为,在对贵州天齐公司的产品进行销售前,对该产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质检是否合格都进行了严格审核。在食品引进销售时,未在该产品上增减标注食品名称,涉案商品上注明“松茸”并非超市所为。

对于秦先生提出的超市小票上标注为“松茸”,超市解释,由于商品上的条码是商品出厂时就标注在商品上的,超市只是读取了条码上的信息,并不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

另外,松茸只是民间的一种统称,商场质检员并非专业菌类植物研究者,所以超市也不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一字之差赔4000多元

法院审理认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松茸和姬松茸都有明确规定。通过对比,可以认定涉案食品和松茸不是同一物品,遂依法判决该超市退还秦先生全部货款872元,并支付价款5倍的赔偿金4360元;秦先生主张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因未提供相应证据不予支持。重庆晚报记者唐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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