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猫抓烤肉 每桌竟要交8元烤盘费
重庆晚报| 2015-11-17 06:30:12

天气转冷,吃烤肉的食客多起来。近日,读者赵小姐向重庆晚报24小时新闻热线966988反映,她在猫抓烤肉餐馆就餐时遇到这样一项收费:每桌8元烤盘费。“吃烧肉,商家提供烤盘是最基本的,为什么还要额外收费?”

消费者:8元烤盘费没道理

赵小姐今年23岁,在渝中区大坪一家单位从事行政工作。

她介绍,11月11日,她在猫抓烤肉大坪店就餐后,发现账单上多了这样一项标注:烤炉8元。“我们叫来服务员询问这是什么费用,对方解释这是给我们换烤盘的费用,每桌8元,不管换多少次烤盘,都是8元。我吃过这么多次烤肉,收取烤盘费还是第一次听说,如果商家不提供烤盘,我们未必直接把肉在火上烤起吃吗?”赵小姐觉得这项收费没道理。

  餐馆:这项收费已经明示

记者联系到猫抓烤肉重庆片区负责人谢伟。他介绍,猫抓烤肉进驻重庆1年多,目前有多家门店,每桌均收取8元烤盘费。

“收取5元蘸料费和8元烤盘费,菜单上已经明示。作为商家,我们有权自主定价。”谢伟出示了一份菜单,上面确实对这项收费进行明示,但字体较小。他表示,猫抓烤肉总公司在北京,在重庆执行的也是北京的收费项目,就算取消了烤盘费,也可以通过给菜品加价把每桌8元的费用转到消费者头上。

工商:要处理无法可依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渝中区发改委物价所,工作人员介绍,餐饮业收取服务性费用,属于市场自主定价,如果进行了明示,就不存在欺诈。

记者联系到工商部门相关人士。对方介绍,新消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该人士解释,虽然新消法制定了框架内容,但缺乏一些执行细节,让监管部门难以进行认定。具体而言,以8元烤盘费为例,其存在不合理之处,但是要进行行政处理,则存在无法可依的尴尬。如果消费者投诉较多,工商可以建议商家进行整改。

其他烤肉店不收烤盘费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韩悦韩式烤肉江北店,对方介绍,店方只收取每人5元蘸料费和每人4元餐位费(含饮料),不收烤盘费。

记者又致电汉拿山烤肉大融城店,工作人员介绍,店方只收取6元餐位费,含蘸料,不收取烤盘费。

记者致电名家横城烤肉大坪店,工作人员说:“我们每人收5元餐位费包括蘸料,不收取烤盘费。”

重庆晚报记者 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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