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梅州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支持发展县域经济发展,做强做大县域财政蛋糕。
一是有效扩大县级财政收入总量。找准抓细实现财政收入目标的有效措施,落实市直财税部门联合挂钩督导县级财税收入工作机制,狠抓县级财政收入征管,做到“收足、收实、收好”。2015年,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5.23亿元,同比增长24.4%,高于全省县级平均水平13.2个百分点,全市县级增幅均在17%以上,其中兴宁财政收入增幅达33.74%,高于全省县级平均增幅水平22.5个百分点。
二是有效提高县级财力保障水平。不断加大对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三农”等民生领域的投入,促进市县重点民生事业的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得到逐步提高,有效提高县级财力保障水平。2015年,县级人均可支配财力(按财政供养人口计算)达到10.9万元,对比去年增加1.8万元。
三是有效建立县级激励机制。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等扶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激励政策和措施,制订完善市区利益共同体制及市与产业园区财政体制,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夯实县级财源基础,调动发展经济和增收节支的积极性。2015年市级给予县级各项专项补助12亿元,对比2014年增加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