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力求在财政资金管理上实现突破。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卫生、社保、文化、扶贫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制度,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
二是力求在政府债务管理上实现突破。加强政府债务监控,防范和化解偿债风险,采取措施,努力减轻财政运行压力。积极向上级争取债券额度,优化债务期限结构。
三是力求在资金拨付程序上实现突破。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认真落实“限时制、催办制、督办制、特事特办制”,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和发挥最大效益。
四是力求在监督检查制度上实现突破。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督制度检查制度,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所拨付的资金实行监督检查,以确保每项资金都能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