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与暂存体系。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1家以上农药批发经营单位负责本地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回收和暂存。有关农药批发经营单位须制定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制度,建立回收工作台帐。
二是构建农药废弃包装物归集与处置体系。按照“集中、方便、高效”的原则,协调落实归集点,将各地回收点暂存的农药废弃包装物统一归集。并按照专业化处置要求,确定1家以上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本地农药废弃包装物的集中处置,确保归集后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得到无害化处理。
三是构建日常运行机制与管理制度。强化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生态文明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自觉妥善处置农药废弃包装物;农经、环保、财政、供销等部门须加强联动,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共同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工作。
四是构建废弃农药包装物有偿回收处置制度。建立专人收集、乡镇布点回收、专业处理公司转运和处理的收处网络体系,将回收处置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级财政将按照年度任务、项目进度、绩效系数等综合得分,采用因素法分配下达区级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