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份以来,建德市以“摸清家底、规范管理、整合资源、提升效益”为目标,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公司、乡镇(街道)中全面开展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工作,通过摸清家底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通过统一整合提升资产管理使用效益,通过完善机制规范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经过一年时间的全面清查,该项工作成效显著,基本实现“抓管理,出效益;强管理,促廉政”效果。
一、开展背景
该市在计划经济时代是个国有企业较多、国有资产总量比较庞大的一个县市。改革开放以后,许多国有企业纷纷破产、转制,留下了众多的国有资产。再加上这些年来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公司、项目指挥部新建形成的各类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总量应该是不小的数字。但由于这些国有资产一直以来没有进行清理归类、移交归档以及逐项落实管理责任,家底不清、职责不明、效益不高等问题长期存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成为违法违纪的高发地带。
二、主要做法
(一)以“两个全面覆盖”开展全面彻底清查。一是清查单位全覆盖,除了市级机关部门、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国有公司以外,还包括上述这些国有单位利用国有资产投资设立的企业、民办非企业以及各类临时机构,避免存在单位死角。二是资产类别全覆盖,除房产、设备、交通工具等固定资产之外,还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对外投资以及土地、林权、水域资源、矿产资源、特许经营权等各类无形资产和资源。
(二)以“三项工作机制”落实清查工作责任。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召开动员大会,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清查办,负责清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同时,各机关部门、乡镇(街道)、国有公司分别建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清查方案,按照清查事项和要求分别落实责任,上报市清查办。二是建立协调通报机制,清查工作列入年度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同时,由市领导领衔,对清查进度以及发现问题进行定期通报和工作协调,及时处理清查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清查责任不落实情况。三是实行联动核查机制,在单位自查、主管部门复查的基础上,市清查办再组织初步审查和进点核查,对于初步审查以及实施进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的重大漏报、瞒报以及其他重要问题及线索,则直接移送纪检部门、审计部门再进行督查和深入核查,核查结果又重新反馈清查办,层层联动,确保清查责任落实到位。
(三)以“四个方面到位”做好清查前期准备。一是方案编制到位,由市清查办在清查前编制详细的清查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按照方案要求设计清查报表,开发清查软件,借助系统软件提高自查质量和速度。二是培训指导到位,由市清查办分层次、分单位对全市列入清查范围的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人员和清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对资产量大、情况比较复杂的重点单位则在培训以后专门上门指导。三是清查人员到位,市清查办从各部门、单位专门选调一批经验丰富的人员负责本次资产清查,各单位则按照统一要求分别组织清查和复核人员开展本单位自查。四是信息收集到位,市清查办在清查前即分别从住建、国土、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提取房产、土地、林权等权证登记信息和企业登记信息用于资产清查比对,还从纪检、审计部门收集涉及国有资产的案件信息以及个人举报线索开展资产清查核实,有效提升资产清查效果。
(四)以“五步推进方法”提升清查工作质量。一是深入开展自查,由各国有单位根据拟定的自查工作方案,对照实物、账面进行逐项清查、填报、复核、汇总,并经单位负责人以及编报、复核等相关责任人员签字后,上报清查报表和清查报告。二是进行初步审查,由市清查办组织人员对各单位上报的清查报表进行逻辑性、合理性、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三是实施进点核查,由市清查办会同纪检、审计部门,进点到各单位,通过召开进点会议、查账核对、实地踏勘、公告公示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上报数据进行全面核实,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清查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四是落实整改督查,对进点核查发现的问题,市清查办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抄送市纪检部门备案,由纪检部门和财政监督部门共同督促单位落实责任限期整改。五是资产归类分析,对清查出的各类国有资产按经营性、非经营性以及产权完整性分别进行归类分析,并对重要资产进行再核实,为下阶段进行资产全面整合做好基础。
三、主要成效
(一)首次摸清全市国有资产家底。通过单位自查、清查办初步审查和进点核查,汇总全市国有资产总量443亿元,净资产210亿元。资产总量中,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等各类流动资产201亿元,房产、设备、公共基础设施等有形资产166亿元,土地使用权、林权等无形资产66亿元。基本摸清了全市国有资产家底,掌握了全市资产、资源总量和现状,为今后管理好、利用好国有资产提供数据基础。
(二)及时防止国有资产进一步流失。通过清查,将此前游离账外且大部分无人管理的房产、土地、设备设施等一般性资产10.25亿元及林权、矿产资源、水域资源等资源性资产25.82亿元重新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落实财务核算和日常管理责任,并收回一些之前因疏于管理被他人长期侵占的国有房产72处6135平方米、土地8宗61.7亩及未收租金371万元。同时,清理收回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1120万元,清理上缴国资收益3592万元、长期沉淀的账户资金4718万元,清理撤并市级部门下设企业18家、工程指挥部10家。此外,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清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及重要线索72条,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廉政建设。
(三)规范和强化国有资产管理。通过全面清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杜绝管理漏洞,并针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陆续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建德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对国有资产管理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对国有资产在档案登记、资产配置、产权管理、对外投资、资产租赁等方面及部门下设企业、临时机构进行了全面规范。同时,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四)全面提升国有资产效益。在对各类国有资产分别归类分析的基础上,对沉淀、闲置的国有资产以及经营性资产,打破以往各部门、单位分散管理的现状,实行全市统一整合、处置,全面盘活存量资产,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利用效益:一是对部分市级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名下的经营性资产、资源以增资方式划归国有公司经营管理,首批划转276项资产估值总计26.55亿元,提升国有公司融资和运营能力。二是对部分市级部门下设企业连同资产一并进行整合,划为市级国有公司下属子公司统一管理,扩大国有公司规模和实力。三是对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出来的部分资产,包括闲置房产、经营性房产、国有股权等进行分类整理后公开拍卖处置,其中2016年推出估价总值6500余万元的房产进行公开拍卖,处置收入上缴财政补充社保基金。四是对部分清理出来的国有房产以及各部门、单位建造的各类闲置安置房实行统一整合管理,按照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征迁安置需求统一安排,同时倡导货币化安置,避免盲目建造安置房造成资源浪费。
(五)推动政府其他重点工作开展。一是推动市国资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工作。2015年底,将本次清查后统一整合完成评估的12.15亿元国有资产,增资至5家国有公司,切实解决市国资公司发行企业债过程中资产负债率指标不达标的问题。二是推动乡镇投融资机制深化改革。在对乡镇(街道)国有资产清查梳理的基础上,通过整合撤并乡镇投融资平台集中有效资产和完善权证优化资产,建立乡镇债务统管和资产置换融资机制,破解乡镇建设资金融资难题。三是推动全市国有资产权证办理工作。通过清查对全市国有房产、土地、林地等资产权证未办理情况进行梳理,对权证办理责任进行落实,并由市委、市政府作为2016年重点任务进行推进。四是推动旧城改造项目工作。为府前路地块征迁、城市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及时提供相关国有房产、土地信息,协助完成权属调查,同时通过统一整合闲置国有房产,及时提供房源用于征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