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会计秩序,切实履行好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保障财税政策的有效执行,我市财政系统将于5月中旬起至9月底在全市全面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目前,市财政局已正式下发文件,明确了本次检查的对象范围、内容、时限以及检查方法和步骤等。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次检查主要选择地方农业龙头企业、公用事业行业(供水、供气、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行业、园林绿化)、当地扶贫资金的重点投向等关系民生的热点行业和部门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从项目的政策落实、资金的运用、绩效评价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市级进行检查户数不低于8户,县区检查户数不低于4户。
此次检查具体分为四个阶段:一、动员准备阶段(5月11日至31日,要求县区财政部门对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制定检查方案,确定检查对象。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在其门户网站、报纸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全面公示本次检查单位名单以及检查的目的、内容和重点)。二、检查实施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三、审理处理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对检查组提交的检查报告、工作底稿等材料进行认真审理,依法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处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违规问题,就地下发处理处罚决定)。四、材料上报阶段(9月21日至30日。1.检查结束后,县区上报检查报告。报告要全面反映财政部门直接检查和组织开展检查的整体情况,突出检查工作的思路和取得的成效,认真提炼检查经验和有效做法,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会计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2.其他材料。包括检查汇总报表、典型案列、调研报告和检查信息材料)。
本次检查还明确了五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综合成效;二是严格依法检查,规避行政风险;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四是完善公示公告,加强政务公开;五是加强信息沟通,确保检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