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三大目标。
一是保障全局财政财务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财务信息真实完整。二是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提升财政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规范财政内部运行,防范财政风险。
体现三个要求。
一是完整性要求。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涵盖财政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事项的方方面面。二是重要性要求。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对关键业务、关键环节、岗位和重大风险实行重点控制。三是信息化要求。将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融入财政业务管理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内控的信息化、程序化和常态化,做到过程留痕迹、责任可追溯。
建成一个制度体系。
建成“1+9+9”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眉山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和《内控手册》。一是制订一项基本制度,即《眉山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二是九项财政业务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及流程图,包括预算管理、国库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税与非税管理、债务管理、会计事务管理、财政监督检查、财政票据管理;三是制订九项单位内部事项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及流程图,包括岗位风险管理、机关资产管理、机关经费管理、政府采购、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
落实三大执行保障。
一是组织保障。成立决策机构内控委,下设内控办承担日常工作,科室设置内控管理岗和内控管理联络员,负责科室具体执行工作。二是机制保障。建立科室内部控制执行考核评价和问题反馈改进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纪律保障。定期开展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执行中的问题进行通报,对通报后问题解决不及时的科室,将由局纪检组对内部控制推进不力的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