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增强乡镇和村级组织履职服务能力,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我县制定了《马边彝族自治县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探索创新符合自身实际的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一是保障范围“广”。
乡镇基本财力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安全生产监管、环境卫生整治、防灾应急救助、乡村基础设施和场镇街道维护、维稳信访调解、乡风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其他基本公共服务支出。
二是保障标准“细”。
有具体保障标准的细化到具体金额,其中: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采用系数法计算,根据乡镇幅员面积、管辖人口、财政供养人员、距城区远近等因素划分为1.6、1.7、1.8三个档次系数,标准不低于县级一般部门的1.5倍;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按照民族地区标准执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平均每村5万元,农村社区县级全额承担。
三是保障方式“活”。
实行“县级预算保障,乡镇自主使用”的保障方式,切实提高乡镇的自主性、灵活性、积极性和工作创新性。
四是资金管理“新”。
一是有具体标准的保障经费列各乡镇年初部门预算。二是无具体标准的其他公共服务支出列保留预算,县财政年初将总额的65%切块分配各乡镇,根据各乡镇管辖人口(45%权重)、所辖村(社区)个数(25%权重)、幅员面积(15%权重)、距离县城远近(15%权重)4项客观因素下达各乡镇控制数,各乡镇在下达的控制数内申报资金使用方案报财政局备案,申报计划时原则上须预留20-30%作为机动资金,以应对不可预见的支出事项,剩余35%奖励性部分将依据每年10-11月县政法委(信访局)、团县委、住建局、安监局、城管局、应急办等相关主管部门对各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工作事项考核结果分配。
五是配套措施“足”。
一是合理划分县乡支出责任;二是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建立乡镇财政干部培训机制,全县20个乡镇分成四个学习小组定期到县财政集中业务交流学习;三是实施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安排乡镇财政考核奖励资金;四是将乡镇基本财力保障资金纳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围,评价结果与下年度各乡镇基本公共服务预算挂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