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为确保海域使用金应收尽收,长海县海洋与渔业局创新了征缴机制。目前,已征收海域使用金共计5800万元,清欠海域使用金共计309万元。
一是实施制度规范。县政府出台了海域使用金减免办法和统一征收标准,未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无权减免海域使用金。
二是实施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收缴分离”、“票款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一律通过特定的征收系统征缴入库,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三是强化征收手段。我们开发启用了海域使用金征缴专用信息系统,建立了以县海洋渔业局、财政局、乡镇政府和农行联网的征缴网络,通过系统可直观地掌握海域使用金征缴运行情况,业户不出村、不出岛在任何一个网点都可缴纳海域使用金,直接纳入县财政国库账户。
四是实施征缴激励机制。我们把征缴工作列入了乡镇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之中,实行分成比例和经济奖励政策,制定了县、乡、村、居民组四位一体的征缴工作责任制流程,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五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对信誉好的业户开展常规性的征缴;对一些征缴难度大的业户,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下达法律文书、限期催缴;对一些拒不缴纳的个别钉子户,进入法律程序强制收缴。同时约法三章:凡是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必须缴纳海域使用金,否则,不予发放;凡是续期、变更、转让、抵押等欠缴海域使用金的,一律不予受理;凡是欠缴海域使用金的,对其生产项目申办和政策性资金补贴及用海申请不予支持。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地行政和法律措施,全面地加强了海域使用金征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