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十二五”期间,及时下达县市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1.35亿元,转移支付范围覆盖12县市。州本级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以洱海保护为重点的生态环境保护。2016年,州本级安排生态文明建设资金1.4亿元,用于洱海保护治理、生态创建、美丽乡村建设和“三清洁”卫生整治。积极探索推动大理市和洱源县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2012年大理市安排1500万元补助洱源县洱海上游水质保护。
二是巩固洱海保护成果。在财政投入资金有限的情况下,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助推洱海保护。概算投资34.9亿元的大理洱海环湖截污一期工程已列入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该项目已于2015年10月11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双廊试验段完成投资2430万元。年内计划投资10亿元,在实施好双廊片区截污治污工程的基础上,拟于6月前启动实施上关、喜洲片区截污治污工程,12月前启动实施挖色、湾桥、古城片区截污治污工程。
三是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上报2016-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要求,建成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生态观光为主的特色村庄,加快农村富民产业。从2014年起,州本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
四是加强环境整治。开展349家大气污染源排放企业调查,投入财政资金144万元用于大气污染整治;积极落实全市黄标车淘汰收尾,全市淘汰黄标车5833辆,发放黄标车淘汰补助资金4537.53万元;深化企业锅炉改造工作,投入财政资金603.97万元用于奖励企业锅炉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