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筹三大力量抓推进。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管护运行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改革工作,指导全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部门、乡镇职责,明确改革目标、原则,分年度、分类别全力推进改革。二是坚持群众主体。鼓励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征求农民群众、利益相关者意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群众参与作用,建立公示公告制,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三是坚持多方参与。多次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研,集中研讨,聘请专家顾问开展座谈咨询,充分论证配套政策和改革举措的可行性,先后出台了《统筹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行意见》和《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管护运行机制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二是整合三大投入抓建设。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坚持项目建设与扶贫开发相结合,集中打捆使用涉农项目资金,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提高项目综合效益。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发挥政府资金导向作用,完善“先改后建、先建后补、民办公助”的建设机制。近三年,累计投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6亿多元。二是鼓励社会投入。明确参与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准入条件、优惠政策和利益分配原则,制定发展民营水利的激励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工商业主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投资民营水利的积极性。三是引导群众投入。完善“一事一议”机制,积极动员受益农户参与水利设施建设,近三年,全县群众投资投劳折资2000余万元,吸引社会各类资金7000余万元,高标准建设农田水利设施1650处。
三是创新三大举措抓管护。一是按权益明确管护主体。对小型水利工程,采取以水养水、自我管理、自我维护的办法,坚持谁受益谁管护,利益相关者成立用水协会,承担管护职责。二是多渠道筹措管护经费。对纳入改革范围的水利设施多元化筹集管护经费,推行“水费收一点、群众筹一点、财政补一点”的办法,试点开展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实现水利设施费用能够收、坏了有钱修。三是重激励确保管护实效。按照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的要求和“奖优罚劣”的原则,根据管护实效进行补助。
四是用好三个中心抓盘活。以确权颁证、资产评估为基础,探索开展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抵押登记、抵押融资工作。用好农村产权交易、融资担保、中介价格评估“三个中心”,采用承包、租赁、转让等多种方式,促进资产资本化。对经营性农田水利设施,通过签定合同,工程所有者将工程经营权转让给经营者,经营者自主管理,享有管理和经营带来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