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制度化监督平台。
坚持把评审公开内化于制度,促进财政评审执业水平和评审质量提升。实行政务公开,把评审工作流程、业务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等原原本本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实行业务委托公开制,对达到规定限额的,采取随机抽签或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委托评审。实施“预算跟踪、变更三同、结算三审”项目评审制,重点项目全程跟踪评审,项目变更建设单位、协作评审中介机构、财政评审等三方现场对审,工程结算由建设单位初审、财政复审、审计终审。
二是构建协作式评审平台。
采取“管评分离式”组织协作评审,引入第三方评审,推进项目评审公开。通过政府采购,建立协作评审中介机构库,包括造价工程类甲级10家、乙级10家,财务会计类5家。实行项目评审责任制与量化目标考核追究制,制定了《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管理办法》,采取项目评审单项日常考核、定期组织有纪检监察和专家参加的质量稽查考核、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考核与绩效挂钩,优胜劣汰。
三是构建信息化计价平台。
以“互联网+”推进财政评审监督,搭建共享信息化计价平台。在岳阳市财政局网站开辟财政投资评审评专栏,与市造价管理站《岳阳工程造价》信息共享,实现政策信息实时发布、数据共用。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健全业务资料、政策法规、设备材料价格信息、技术经济指标等数据库,为评审提供便捷的基础资料查询。加强评审计价标准化建设,结合项目评审中的热点、难点,进行调查研究,定期调整指导性计价信息。四是将项目评审中市场询价清单定适时整理,组织造价管理部门及专家进行论证剔除不合理、失时效的计价子目,调整后及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