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8月,咸宁市启动市直20家党政机关所办91户企业脱钩改制工作以来,目前,55户企业与主管部门脱钩,还有36家歇业多年,无经营业务、无资产的企业,因改制资金无法筹集,554名职工下岗后得不到妥善安置。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咸宁市按照“资产统一处理,资金统一筹集,标准统一掌握”的原则,安排资金5700万元,专项用于企业现金支付在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离退休人员医保费、偿付职工垫缴养老及医疗保险费、偿还职工刚性债务、职工生活区社会化移交管理费等职工安置费用及延期支付企业应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等。企业改制完成后,职工的党团组织关系、计生、综治及生活区等社会化管理工作,均移交所在地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