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曝光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政法委副书记尹楚奇隐瞒身份取得律师资格,违规兼职律师。记者24日从桃江县委宣传部获悉,目前中共桃江县委已对尹楚奇做出初步处理。(2016-6-24来源 新华社长沙)
俗话说,“打油卖糖,各干一行”。前几天刚刚暴露副镇长打嘀嘀车“捞外快”遭遇举报受到查处,这里又有政法委副书记隐瞒身份取得律师资格,违规兼职律师。按理说,对于尹书记这种懂法律多才多艺的“复合型”人才,我们应该点赞才对,怎么又会被处理呢?原因很简单,违法违纪了。
政法委副书记是公检法司的顶头上司,垂直领导,尹书记还有一个身份:曾任职“桃江县法院副院长”,试想,老上级、分管领导坐在代理人位置上辩护,审判员“不看僧面看佛面”,他的权力和影响力显而易见;而执业律师,不仅仅代表当事人打官司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主要要的是要收钱,就是根据本案标的收取代理费。这就是政法委副书记身份“混搭”,“潜伏”到律师队伍的根本目的所在。前几年有公务员因为嫌工资低跳槽辞职当律师可以多挣钱,也是这个原因。
尹书记这种“暗度陈仓”的作法,戴了两个帽子,身兼两种职业身份,也就违反了《律师法》“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的规定和《公务员法》“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禁令。聪明反被聪明误,他受到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更为严重的是他违反“重大事项報告”制度,对党组织不老实,隐瞒了自己公务员身份,不明不白取得了律师执业证从事律师职业活动,隐瞒和欺骗组织,性质同样严重。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公务员不能兼律师。尹副书记首先应该务正业种好“责任田”安心本职工作,不要想“撒尿擤鼻涕”两头都捏住。既然法律法规和纪律早有规定,依法治国,从严治党,为了确保审判过程公平公正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为了公务员队伍的清正廉洁,“双头马”不能骑,“两只船”不能踏。否则,不但人仰马翻,而且“小船说翻就翻”。【作者 谢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