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财政局紧跟财税体制改革步伐,全面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坚持制度先行、规范管理;狠抓质量,强化应用,初步形成制度完善、程序规范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在全市推广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建立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南京市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以及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南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绩效管理在财政体制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市财政局积极学习国内绩效管理工作先进经验,分析借鉴北京、上海等地绩效管理工作的优点与长处,结合南京实际情况,逐步建立绩效管理制度体系。2015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南京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对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内容、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做出明确规定。针对绩效管理工作的各环节,市财政制定印发了《南京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规程(试行)》、《南京市市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规程(试行)》等一系列操作文件,使全市绩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二、健全管理模式,提升绩效管理整体水平
南京市财政局扎实做好绩效管理基础工作,完善管理模式,规范工作程序,提升绩效管理信息化水平,大力开展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使全市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模式。认真落实市领导关于“市级专项资金预算须结合以往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编制”的工作要求,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模式。2015年,市财政局将全市141项、合计257亿元市级专项资金全部纳入全过程绩效管理,即在申报预算时同时申报绩效目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绩效跟踪,实施完成后开展绩效后评价(包括预算部门自评价和财政重点评价)。
明确绩效管理相关方职责分工。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一系列绩效管理制度文件,对全过程绩效管理各环节的工作流程进行了规定,明确由财政部门牵头主抓、各预算部门积极配合、第三方(专家和社会中介机构)具体实施;引入人大、审计部门依法监督,确保绩效管理工作合法合规、公正透明。
大力推进绩效管理信息化进程。2014年,市财政局设计开发了南京市财政绩效管理系统。2015年,结合绩效管理工作新形势,市财政局对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对绩效目标、绩效跟踪、部门自评价和财政重点评价模块进行了重新开发,10月份,系统正式全面投入使用。在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之间实现绩效目标申报、跟踪监控、绩效评价、专家评审、数据收集以及历史资料档案管理等全面网络化管理。
积极开展绩效管理业务培训。2015年,市财政局对全市40余家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绩效管理业务知识培训讲座,讲解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各环节工作要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搭建和绩效评价报告撰写要求等,对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资质和人员提出要求。开展八场绩效管理系统操作培训,全市各预算部门及财政局相关处室共300余人参加。培训重点讲解系统操作,明确了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
三、做好目标评审,推进绩效管理前评价试点
南京市财政局在认真做好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评审的同时,积极探索推进绩效管理前评价试点,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管理模式,从源头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15年,市财政局在对所有市级专项资金实施绩效目标申报和审核的基础上,选取21项资金量较大、社会关注、政府重视的项目,如中山陵免费开放、社区为民服务等开展绩效目标专家评审,涉及资金共计20.67亿元,比2014年增长98%。专家对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出具评审意见,预算单位据此修订绩效目标,并对调整后的绩效目标以正式文件批复下达。
为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源头管理,市财政局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前评价试点工作,制定绩效前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对市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财政支持方式、项目预算的合理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2015年,市财政局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申报的2016年度电子商务和“四有一则”专项资金预算目标进行评价;成立专家组,会同相关处室对环保专项、城乡居民养老专项资金进行专家评审,分别出具前评价报告和专家组意见,作为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经过评价,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预算金额调减80万元,环保专项资金调减2740万元,前评价工作的参考作用得到了初步发挥。
四、狠抓工作质量,绩效后评价工作迈上新台阶
南京市财政局扩大绩效后评价工作范围,狠抓财政重点评价工作质量,发挥绩效评价对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作用。
扩大绩效后评价工作范围。2014年,市财政局将2013年度61项、共计125.8亿元市级专项资金纳入主管部门自评价范围,占专项资金总额的56.8%;2015年,自评价项目占比扩大到100%。2014年,市财政局选取14个民生热点项目、共14.95亿元专项资金开展财政重点评价;2015年,重点评价项目22个,涉及资金37.17亿元,资金额增长148.63%。
强化财政重点评价质量要求。一是建立局内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重点评价工作进度,做好部门间工作协调。二是坚持三方共同参与。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充分征求被评价单位意见,保证评价方案、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符合项目实际。三是严格要求报告质量,书面征求被评价单位修改意见,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问题挖掘深刻、建议科学合理。质量不过关的评价报告不得正式发文。
做好评价结果运用。将所有财政重点评价报告以统一格式报送市政府,为市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要求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提出整改措施,完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将重点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在预算编制方案中,调整专项资金分配机制、控制资金规模、改进财政支持方式,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经过两年的不断探索,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已初具成效,基本实现体系完善、制度健全、流程规范、质量稳定的工作目标,绩效管理理念和工作在全市得到推广和应用,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认可和媒体关注,2015年12月21日,《南京日报》刊发专题文章《推行绩效管理 念起资金“紧箍咒”》,向社会各界介绍和宣传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工作。
我市绩效管理工作正稳步向前迈进,市财政局将持续挖掘绩效管理潜力,深入探索绩效前评价和政策评价,进一步丰富绩效管理工作体系,为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