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积极帮助低收入人群早日脱贫,嘉禾财政加大财政投入,助力救弱济困。
一、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社保资金及时到位。
为了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共同分析和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1—6月11项重点社保资金支出数占下达指标的比重均在60%以上,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新农合基金、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五保供养均达到100%以上,确保了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孤儿、优抚对象等生活补助资金和机关、企业、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了就业、医疗保障等社保资金的需求支出,维护了保障对象的切身利益及社会和谐稳定。
二、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力保病有所医。
继续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今年该县新农合参合人员30.39万人,城镇居民参保人员1.48万人,足额安排新农合县级配套资金1766万元,比上年增加149万元,增长9.2%,足额安排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60.73万元,县级配套资金在6月份已全部拨付到财政专户,确保了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由上年的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增强了基金支撑能力。上半年拨付新农合基金8200万元,拨付城镇居民医保基金450万元,保证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待遇和大病医疗待遇得到保障。
三、完善城乡社会救助机制,基本实现贫有所济。
实施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发挥低保兜底作用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丧失劳动力,缺乏自我发展能力,无法通过生产扶持、就业发展、搬迁安置和其他措施脱贫的家庭,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保障水平。从今年4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420元/月·人和220元/月·人,1—6月拨付城市低保资金980万元,拨付农村低保资金1266万元。拨付农村五保供养资金372.8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月人均供养水平达到270元,比上年人月均增加20元,集中供养月人均供养水平达到475元,比上年增加25元。确保了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
四是坚持以投入促改革,增强群众获得感。
按期完成公立医院改革任务,全面实现基本药物零利润销售制度,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财政补助标准,县级财政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资金200万元,比上年增加29.5万元,增长17.3%。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达到1428万元,人均经费标准达到45元,比上年人均增加5元。上半年,拨付资金714万元,保证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