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业做强。
对新购置清洁化、智能化茶叶加工生产线,单条生产线设备投入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2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4万元。
扶营销出新。
新型经营主体在本市以外(地级市以上)新设企业窗口、建立品牌专卖店并正常营业的奖励3-5万元;在天猫网、京东商城、苏宁易购、1号店等电商平台销售的,年销售额在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以上的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5万元。
奖品牌创优。
对新获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的单位或组织,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5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非物质遗产传承人,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对新获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或名牌农产品的单位或组织,奖励2万元。
推三品提质。
对新获得有机茶(含转换)认证的企业或组织,每一个认证单元奖励2万元;对新获得绿色食品茶茶园基地认证的企业或组织,奖励2万元,对获得无公害茶叶产品认证的,奖励1万元。
促机械推广。
茶叶机采茶园面积达50亩,每亩奖励50元;对茶叶经营主体按50亩茶园采购1台单人茶园修剪机、2台单人采茶机的,或采购1台双人及大型茶园修剪机、采茶机的,给予购机款20%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