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江安县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分配管理
中国贸易经济网| 2016-07-05 14:57:38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实际,江安县财政局印发了《基层政权建设资金分配管理办法》

一是明确使用范围。具体包括:维修办公用房、购买办公家具、基本办公设备和设施等。不得用于人员支出,公务费支出,以及购置交通工具、移动电话和其他与资金使用范围不相符的各项开支。

二是明确基层政权建设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主要参考指标包括幅员面积、乡镇人口总数、财政供养人员、乡镇上报的《基层政权建设资金三年滚动规划表》。

三是明确使用原则。公开透明,资金使用纳入政务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专款专用,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用途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作他用。注重实效,突出重点,体现实用性。

四是明确加强资金监管。适时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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