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申报审批。严格按照困难家庭申请、社区村委会调查、民主评审评议、三榜公示、乡镇审核,县民政局严格按照抽查、召开听证会和公示的程序进行审批。
二是规范动态管理。定期对低保对象进行核查,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变更标准或取消低保救助。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是规范资金管理。对低保资金实行专款、专户、专人管理,并由金融机构低保金代发点打卡进行社会化发放,做到了专款专用、专人审核、专人审批、专人发放的资金管理要求,杜绝了挪用、侵占等违规违纪使用资金现象的发生。
四是规范社会监督。在县政府网、电视台等媒体网站不定期通报低保信息,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低保家庭听证会,定期发放低保工作意见征求表和政策宣传单,广泛征求社会对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开低保工作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