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吉州用活政府投资 助力州域经济发展
中国贸易经济网| 2016-07-07 15:41:41

一、建立健全运作机制和工作制度。一是成立了引导基金的决策机构基金理事会。理事会由州人民政府相关领导以及州发改委、金融办、经信委、科技局、商务局、农业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国资委、工商局、旅游局和审计局组成。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在州财政局,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事务。二是研究制定了《自治州设立政府投资类引导基金实施意见》、《自治州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自治州关于做大做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方案》和《自治州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有关规则和程序》。

二、坚持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华夏银行、浦发等银行进行对接,根据各银行的方案,主要从基金的规模、存续期限、杠杆率、利率等方面进行了商谈。

三、建立州县联动对接机制,稳步推进基金工作。以大力推动州本级基金工作为抓手,带动各县市切实推进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建设,及时沟通对接联系相关细节问题,共同推进引导基金顺利注入项目中。根据州本级和昌吉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情况,拟定了《自治州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实施步骤》供各县市参考,同时印发了《关于加快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实施进度的通知》(昌州财办〔2016〕31号),要求各县市尽快成立基金公司。截至目前,全州共设立基金公司7家,承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各项工作,已到位资金16.67亿元。

四、建立督查和通报工作机制,做好基金监管工作。定期抽调人员开展督查,加快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推进力度。同时,严格执行《自治州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加强风险控制和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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