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出租车改革方案7月28日正式出台,除对传统出租车管理运营进行改革之外,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网约车的合法身份得以确定。盼了很久,网约车迎来合法化的春天。(7月29日《海峡导报》)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即便网约车没有合法化,市场网约车队伍也从未停止过队伍悄然壮大的步伐。因为传统出租“一的难求”的现实尴尬、降低社会运转成本的大众诉求、庞大的出租行业市场需求、新就业渠道的利益诱惑等问题,决定了市场和公众需要网约车。因此,网约车合法化是理性大过感性,现实大过想象的必然,也遵循了为公众出行提供便利实惠这个根本指导。新政落实后,必然出现一波网约车“申请热”。届时,网约平台也必将成为一个热门的就业平台。
不难发现,当前新政和舆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如何管理好网约车,如何保证公众乘行的利益不受侵害。作为服务公众、满足需求的网约车,这无疑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但笔者认为,随着网约车申请数量的迅速增大,网约车司机作为社会的一个兼职或专职就业群体,他们本身的利益也不容忽视。只有他们的利益得到保障,他们才会更加自觉、热情地为公众服务,行业才会一改“杂牌军”的口碑,向着更加成熟规范的方向渐行渐远。
但是,据了解,当前不少网约平台扣费比例是比较高的,不少都达到了百分之三四十,甚至更高。一单下来,除掉油费等成本,网约车司机常常所剩无几。并且平台对于网约车司机也无半点福利保障。这些问题是众多网约车司机的槽点,也是导致动力不足的根本原因。
虽说网约车属于兼职,但本质上来讲,网约车司机也是劳动者,与网约平台之间签署了劳动合同。即便不能套用当前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但作为一个数量庞大,并且将会不断增大的就业群体,似乎也应该有一个权益保障的法规和规范。比如,如何对平台跟进监管、如何合理分配利润、如何保障网约车司机基本权益,等等。至少来说,网约平台和监管部门不能让这个职责“挂空挡”,还是应该站在劳动者的角度履行好义务和责任。因为,只有将这项工作做好了,行业法治体系才能不断完善,网约司机群体才更有积极性、归属感,服务质量才能不断提升,行业发展也才能展现出更强的市场生命力。(陈孝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