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陈光标崇尚“暴力慈善” 种种造假行为不堪入目
南方都市报| 2016-09-21 11:40:47

9月20日,包括财新、网易在内的多家媒体披露了陈光标公司经营、慈善捐赠存在造假的情况。有关慈善捐赠方面的质疑,早在5年前的2011年,《中国经营报》和南都就曾刊发过长篇调查,揭露陈光标所宣称的大量捐赠存在虚假、重复计算和未落实等问题。今天,在推进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大前提下,陈光标慈善捐赠涉嫌造假等问题又将面临评议。

陈光标自称“中国首善”、“世界首善”,荣获包括“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抗震救灾英雄模范”等多个重量级荣誉。他曾表示,截止到2012年7月,捐款总额超过了20亿元,帮助特困户逾70万,捐建希望小学、光彩小学、博爱小学52所。但通过核实相关基金会数据,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都对捐建学校给出了否定回答;此外,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都表示,多则4000多万元,少则500万元的物资均为陈光标自己执行,各大基金会均未开具任何发票。来自基金会的反馈表明,陈光标的捐赠存在重大造假嫌疑。

有人说,不管陈光标是否真的捐了20亿,但他毕竟捐了不少,总比不捐的人好。但慈善事业的发展基石之一就在于诚信,有一分说一分,有八分不能说十分,陈光标多次认捐之后却不付诸执行,号称捐了千万几亿,但却没有真凭实据。这不仅是对中国慈善事业的伤害,也是对社会诚信底线的侵犯。

陈光标在宣扬自己“豪捐”、“裸捐”的同时,也接受来自其他人的捐款。但在接受捐款的过程中,却用个人账户接受捐赠,并且没有明确的资金使用公示。陈光标的个人账户并非公募基金会账户,没有资质公开募捐,也没有资质接收捐款。这种慈善之举,是对现代慈善专业主义的破坏,是效果上的大倒退,同时也违反了2010年颁布实施的《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第五十五条。

陈光标热衷并擅长舆论炒作。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陈光标宣称自己第一时间率领60台挖掘机赶赴灾区,但正如南都记者所质疑的,从南京到震区走高速也需要30小时,如此规模的挖掘机车队是如何进入灾区的?事后,陈光标的下属也表示,他们是到了灾区后租用了几辆挖掘机,并马上进行了摆拍。陈光标还曾号称向灾后的台湾民众发放现金1.12亿元,带了100万现金前往日本震区,请1000名美国穷人及流浪者吃一顿午餐并发放300美元。且不论如此多的现金根本无法携带出境,即使可以携带,发放现金的记录也没有任何披露,没有人知道陈光标到底发放了多少钱,一切全凭他自己说。

陈光标崇尚“暴力慈善”,喜爱发放现金、乐于制造摆拍、敢于舆论炒作,这些行为本身也造成了对受捐人和慈善本身的伤害。慈善精神的重要内涵之一即是施与受的平等。人类之所以拥有慈善精神,是因为我们拥有人之为人的“同理心”,懂得对同类的怜悯、援助和慰藉。慈善决不是居高临下的,更不能成为施舍一方炫耀的工具。陈光标式的慈善方式,即使没有造假,也破坏了慈善本来的面目,伤害了被捐助者的内心,何况他的种种造假行为,早已不堪入目。

习惯于撒谎、讲话前后矛盾、不敢披露核心信息,除了这些,还有一点对中国的慈善事业伤害极大,即陈光标在通过作秀获得各种荣誉之后,用慈善家身份作为各地拿拆迁项目的“敲门砖”,甚至是法庭败诉之后的说情理由。据媒体报道,陈光标通过“首善”身份,至少帮助其获得了成都、山西、北京、南京等多个地方的十几个项目,并经常违规采用转包方式进行获利。

用虚假、暴力捐赠的举动获得慈善外衣,以此接近重要人士,再获得更多的项目,陈光标的种种行径,只是在利用慈善,已经对中国慈善事业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可以说,陈光标已经成为中国慈善界的负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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