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无业男租博客设骗局 股民被骗95万
江门日报| 2017-08-07 09:56:16

炒股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广大股民各有各的炒股小秘诀,但请不要轻信炒股广告、炒股分析文章,恩平一位股民就被一条虚假炒股广告骗走了95万多元。近日,实施诈骗的男子被恩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万元。

福建无业男“租用”博客设骗局

2016年3月底,租住在厦门的泉州安溪籍男子陈某,通过网络搜索〝上证搏客〞,找到了一个可挂广告的博客,博主为在上海证券网上经常写股票分析文章的李某(另案处理),并有他的某社交软件。随后陈某通过社交软件与李某取得了联系,经二人协商,李某同意陈某以每月1万元的价格在其“江恩看盘”博客主页中加挂虚假的炒股广告。

广东恩平股民陷入“连环套”

2016年4月5日晚上,恩平股民梁某在〝江恩看盘〞网页看到了陈某发布的虚假炒股广告, 信息显示可以办理A、B、C和涨停板四种会员。随后梁某拨打了广告留下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了自称是王先生的陈某。在陈某的诱骗之下,梁某选择了涨停板会员,并向陈某指定账户转账汇款9888元交纳会员费。

6日上午,梁某通过传真方式签订了会员合同,随后在陈某电话诱导下,梁某再次转账汇款5万元缴纳入会费。当天下午15时许,陈某即转账4888元虚假的交易收益给梁某,以博取梁某的信任。

8日上午,陈某主动打电话给梁某问要购买多少股票,梁某说要100万,陈某又以验证资金为名,让梁某分两笔转账合共90万元到指定账户。当天陈某转回4986元虚假交易收益给梁某。 陈某指定账户先后共收到梁某转账款合共950014元。

“化整为零”找中介提取赃款

当月7至9日,陈某为及时提取赃款,将收到的钱分40多笔转到胡某(另案处理) 提供的尹某等10多人的银行账户,由胡某帮其提取,并约定支付10%提成作为报酬。胡某在厦门市多家银行分多次共提取89万多元给了陈某,陈某支付了约9万元给胡某作为报酬。

陈某将诈骗得来的赃款用于支付李某的广告费、胡某的提款报酬,以及偿还其赌博债务和日常生活开支。

当月11日,梁某因无法打通自称王先生的陈某的电话,而意识到被骗,于是报警。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胡某处追缴赃款63700元,从李某处追缴赃款5万元。

法庭之上,陈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予以否认,并辩称其不认识起诉书上的证人李某、胡某,也无实施诈骗犯罪。

判决:陈某构成诈骗罪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陈某的辩解意见理由不充分,不予采纳。遂作出如上判决,并责令陈某退赔损失836314元给梁某;扣押在案的胡某赃款63700元及李某赃款50000元,退还梁某。判决后,陈某不服上诉,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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