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朱某在南充仪陇再一次“被狗咬伤”并成功索赔2600元医药费后,狗主人觉得可疑,调取监控发现,自家的宠物狗其实为朱某的“碰瓷”行为背了黑锅。仪陇县新政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据朱某的同伴交代,过去两个月里,朱某先后有五六次被“狗咬伤”的经历,每次都是同一伤口。血迹,其实是朱某事先将此前被狗咬伤的旧伤疤抠掉弄出来的。
他的“受伤”经历一般都是这样:当他不经意从一条狗旁边经过时,会突然弯腰或顺势蹲下,然后捂住自己的右腿,并一边挽起裤脚,然后大声叫喊被狗咬伤了。围观人群凑过来,会发现朱某右小腿靠近膝盖位置,确有一个被狗咬伤的伤口,并在不断向外渗血。接下来,朱某会在同伙范某帮助下,迅速、准确锁定狗主人,并让对方赔钱。
目前,朱某和同行的范某因其诈骗行为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4天。
事/件
宠物狗“咬人”? 主人见到伤口赔了2600元
若不是表演“被狗咬伤”的过程刚好被监控拍下,朱某的“碰瓷”行为,可能还不会被戳穿。
这一次表演,朱某定在仪陇县城,而为他“碰瓷”行为背黑锅的狗,是在县城经营饰品店的田女士的宠物狗。
10月31日早上,和往常一样,田女士八点左右便开门营业。9时许,店里的顾客比较多,期间,两名说一口普通话的男子进入店内,田女士注意到,两名男子一胖一瘦,瘦个儿男子提出要为自己买一顶帽子。田女士开始陪着瘦个儿男子挑选帽子,她并未多留意体态偏胖的男子。10多分钟,瘦个儿男子终于选定一顶12元钱的帽子,并将一张大额钞票递给田女士,田女士准备找钱时,瘦个儿男子却又称自己有零钱。交易完成后,瘦个儿男子拿着帽子走出店门。
田女士注意到,店门口此时已经围了一群人,嘈杂声中,能够辨听出有人被狗咬了,人群里,先前瘦个儿男子的同伴此时正捂住其右小腿。经过“受伤男子”指证,咬伤他的是一只宠物狗。而田女士很快确定,男子口中的肇事狗正是自己所养。方才买帽子的瘦个儿男子站出来,称两人急着回成都,让田女士带同伴去医院,自己则去车站买回成都的汽车票。
田女士也慌了神,赶紧带受伤的胖个儿男子到附近医院去注射狂犬疫苗。在医院里,医生查看了受伤男子的伤口,田女士也瞥了一眼,“确实有伤口,还在流血”。男子在将裤腿放下时,还特意让田女士看了裤腿正对“伤口”的位置,刚好有两个黄豆粒大小的洞。医生根据男子的体重,测算出注射狂犬疫苗的费用是2500余元,并表示会立即帮男子清洗伤口并注射狂犬疫苗。
但医生和田女士都没有想到,男子竟然会拒绝医生的提议,并表示自己着急回成都,可以回成都后注射狂犬疫苗,随后让田女士可以直接将医生算好的医药费拿给他。因为没有现金,田女士从微信上转了2600元给男子。
而男子也主动提出写一张协议书交给田女士。成都商报记者从这份协议书上看到:因朱某被狗咬伤,经双方协商狗主人付朱某医药费2600元,朱某今日自愿回成都自行打狂犬疫苗。以后朱某出现任何事情与狗主人无关。协议的最后还附有朱某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