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1997年王莹莹大学毕业,当时她的父母是宿州市的教师,曾以家庭困难的原因,利用教育系统内招的机会,托人帮女儿申请教师一职。为此,王莹莹还到上海去进修英语。后来,听说家乡的教师工作没有找好,她就在上海、东莞等地打工。2013年她回到宿州,2016年第一次在宿州缴纳社保,这才引出了后面的事情。
“我在东莞的时候交了九年的社保,因为那个时候没有联网,我根本就没有发现。”举报人王莹莹告诉媒体记者,假的王莹莹办了新身份证,但她到公安部门去查询,却发现更多的问题隐藏在背后,“发现这张身份证是2008年新办的身份证,这个身份证没有爸爸妈妈。她就跟我说这张身份证是她在2008年花3000块办的,说‘我’一个人有两张身份证、两个户口。”
举报人王莹莹心中生疑,除了两人的身份证号“撞车”外,顺河乡中心学校的这份工作是不是也属于自己呢?她又来到埇桥区教体局查询档案,“教委给我看过我的照片,我的档案。他说这个是你吗,我说是。这个照片是不是你,我说是。这个身份证是不是你,他比对,比对都是我本人。但是上班的却是另外一个人。”
在追问真相的过程中,举报人王莹莹和那名冒名顶替者有过多次沟通。王莹莹称,对方毫无歉意和悔意。2017年1月,她向埇桥区教体局实名举报此事。
埇桥区教体局经过调查,得到这样的结论。工作人员介绍说:“她所举报的那个人,真名叫苗娟。2001年开始,利用王莹莹的原始学籍档案,还有她相关的证件,还有王莹莹的照片,办理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2001年3月,冒名王莹莹在顺河乡马场初中工作至今。”
举报人王莹莹查询档案还发现,早在1999年,她就被当地教委录用了,而假的王莹莹 2001年才去上班。这期间的两年,怎么没有收到来自教委的任何通知呢?十多年前的乡镇教师招录,当地教育系统经过了怎样的程序?苗娟是如何瞒天过海,拿着真材料,却以假的身份进入教师队伍,从教这么多年的?
当地媒体记者来到顺河乡中心学校的时候,苗娟正在上化学课。
记者:她是教化学的吗?
女:是的。
记者:在哪个班啊?
女:你们干什么的?
记者:我们找他有一个事情。
女:九四班。
为了不影响教学,记者找到学校的校长询问此事。校长告诉媒体记者,老师都是上级派来的,是不是冒名顶替,学校是不清楚的。
记者:听说她是老教师吧?
男:来一个老师,还是城里来的,我们也不是打小在一起,她拿着证件来的,我们谁也不知道。
记者:老师是派过来的是吗?
男:是的。
记者:身份证证件是一致的吗?都叫王莹莹?
男:跟身份证证件是一致的。
冒名顶替者是在哪个环节钻了空子?埇桥区教体局的相关人员表示:“有些问题,我们可能要补充调查,在一些关键的过程时间跨度长,另一个我们办案需要注重证据。”
在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此事涉及身份造假,有关部门却一路绿灯,显然,仅教育部门展开调查远远不够,“这个冒用身份证的人,怎么可能办出这个身份证来。这里面有关部门比如派出所,在跟她办这个身份证的时候是不是有弄虚作假,第二,她用冒用的身份证去顶替别人的工作,相关的单位难道没有对这个身份进行审核吗?”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认为,此案已涉嫌刑事犯罪,“首先从民事方面角度而言,她(苗娟)对于真正的王莹莹而言,侵犯了王莹莹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对用人单位来说,她可能会构成一个欺诈的行为。从刑事角度来看,涉嫌的这种冒名顶替的人员,从事了伪造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要看情节是不是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或者说伪造身份证罪。”
当地记者对此事展开调查时,造假者苗娟始终不愿面对媒体的采访。事后,埇桥区教体局称,已开会研究决定,对冒名顶替者苗娟做出开除的处理。但当地媒体随后回访发现,苗娟仍在上课。
今天下午,宿州市埇桥区委宣传部相关责任人告诉中国之声记者,当地对此事高度重视,正在深入核实了解。宿州市委宣传部有关同志也表示,正在督促埇桥区深入调查,有最新消息将及时向中国之声反馈。谁最终该为这起冒名顶替事件负责,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原标题:安徽一教师“冒名顶替”从教16年 当地正深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