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就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表示,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标志着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完成了总体设计并正式启动。
据了解,《方案》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提出了三项主要制度,一是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制度,二是重点排放单位的配额管理制度,三是市场交易的相关制度。同时,《方案》还要求进行四个支撑系统的建设,一是碳排放数据报送系统,二是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三是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四是结算系统。
目前,国家发改委在对承担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和交易系统建设运维任务进行公开征集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确定由湖北省和上海市分别牵头承建两个系统,北京、天津、重庆、广东、江苏、福建和深圳市共同参与系统建设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