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统筹推进“一湖四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制定12大工程对上游进行环境治理,减少输入性污染,为洞庭湖环境治理腾出容量、减轻负荷。
记者发现,该总体方案力求构建上下联动、流域共治的治理机制,坚持河湖共治、分区施策。到2020年,河湖水质优良率达到93.3%。
据悉,综合整治将从养殖污染整治、非法采砂整治、城镇与园区污水处理提升、黑臭水体整治、湖区清淤疏浚、湿地生态修复、生态涵养带建设、河道整治与保洁、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水源地及重点片区保护治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防洪减灾能力提升这12个大工程联合出击。
具体目标有:污染治理方面,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生态修复方面,开展全流域已侵占破坏湿地修复,有序退出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实验区内杨树;防洪安全方面,蓄滞洪区基本达到抵御1954年型洪水标准,全省城镇防洪闭合圈基本形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