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林省德惠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官方微博7月1日傍晚通报,当地一名6岁儿童因吃饭缓慢遭幼儿园教师殴打,体表受伤,警方对违法行为人王某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
该通报称,2019年7月1日9时40分许,德惠市公安局建设派出所接到德惠居民王某报警称:2019年6月27日,其6岁女儿孙某在德惠市西二道街子艺幼儿园上学期间被老师殴打受伤,接警后派出所迅速到达现场展开调查工作。
经询问并查询监控录像,确定案情属实,系幼儿园教师王某在午饭期间,因孩子吃饭缓慢,采用巴掌推打额头、巴掌殴打肩膀的暴力手段,先后十余次对孙某进行殴打,导致孙某体表受伤,据此警方将违法行为人王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王某,王某对其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2019年7月1日17时,违法行为人王某因殴打他人,被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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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体罚幼儿致伤,幼儿园是否需要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