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杭州7月28日电 (张帆)7月14日凌晨,浙江义乌发生一男子逃避查酒驾坠亡事件。近日,有网友发文称该男子死亡系警方暴力执法,引起网友热议。
真相到底是什么?7月27日,记者来到义乌对此事进行了核实。
案情通报
对这一事件,义乌市委政法委、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义乌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于25日晚发出了通报。通报称:
7月14日0时34分许,刘某(男,23岁,义乌人)在1970文创园某酒吧喝完酒后驾驶浙G11C**奔驰轿车与廖某一同前往国际大酒店某酒吧。
0时38分,途经工人北路与三挺路交叉口时,刘某见前方有交警查酒驾,即将车辆停在工人北路靠宾王市场B区7号门附近,打开车门离开车辆,往B区7号楼梯走去。随后廖某从副驾驶室下车。
在不远处执勤的辅警成某、熊某见此情况后,即往刘某方向走去查看是否有酒后驾车逃避检查的情况。刘某见有辅警靠近,加速沿宾王市场7号楼梯往市场内跑去。辅警认为刘某有违法嫌疑,即前往查看。
刘某跑进市场后,在宾王市场B区4楼失去踪迹。辅警成某、熊某及后续增援的陈某、高某分头寻找,均未发现刘某身影。0时57分许,现场辅警听到疑似重物坠地的声音。带队民警陈某某立即组织人员前往查看,经多方查找,通过破锁等手段进入市场内侧,后执勤人员在宾王市场B区内侧一楼发现刘某倒在地上,立即联系120并向上级报告。随后,120将刘某送往医院抢救,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监控核查
7月27日,记者来到义乌市公安局,核查了带队民警陈某某及辅警成某、陈某、高某的四台执法记录仪(辅警熊某与成某为一组,熊某没有配执法记录仪)、路面治安监控、楼内社会监控。监控显示:
7月14日0时38分42秒,刘某在宾王市场B区前停车,5秒后与同乘人员先后下车,随即刘某跑进宾王市场B区,辅警成某、熊某紧随赶去。
三楼监控显示,刘某于0时39分20秒穿越该层走廊至另一侧楼梯,辅警追至该楼梯。辅警执法记录仪显示,辅警上至4楼,于阳台处喊话提醒太危险,劝其尽快返回,但未得到回应(记者从辅警熊某处获悉,其在阳台探头时看到白影闪过,担心刘某翻越阳台发生意外,因而喊话)。
搜寻一段时间后,增援辅警陈某于0时46分18秒许先行返回执勤岗位,其执法记录仪全程开启;其余三名辅警继续在三楼及四楼搜索。0时55分53秒,三名辅警在三楼搜寻某房间时,听到外面传来“铛铛铛”的响声(执法记录仪可清晰听到该声音),随后楼道社会监控和路面治安监控显示三名辅警从房间出来后,分别从两侧楼梯下楼。0时57分29秒,三名辅警与赶来的民警陈某某会合,四人讨论猜测:“听到砰地一声,是不是有人掉下去了?”
随后,执勤人员围绕市场(宾王市场内部封闭施工)寻找进入方法,多处寻找无果后,于1时11分55秒找到市场微型消防站,询问是否有进入市场的钥匙,得到答复,钥匙已移交至施工方。执勤人员与保安带上手电、撬棍,1时16分0秒,试图撬开一铁门失败,1时19分08秒,众人拉开一卷闸门,两位执勤人员先行从底部钻入现场,其余人随后跟上。1时20分03秒,后方执勤人员携带的执法记录仪中听到前方人员高声喊到“在这里”,随后执勤人员立即拨打120,记录仪中出现躺在地上的刘某。1时26分20秒,救护车赶到现场。
释疑
关于这一事件,有网友也提出了一些疑问,记者也就这些疑问进行了核实。
刘某死因是什么?
义乌市公安局刑侦分局六大队副大队长王鼎钊(当晚的值班法医)告诉记者,因刘某被送到医院时已无呼吸心跳等生命体征,故抢救过程中未进行CT等检查,初步尸检时未触及明显骨折,故无法明确是否存在骨折,需待进一步解剖后明确。但结合现场部分痕迹特征及死者体表未发现高坠不能形成的损伤表现,初步推断刘某系高坠死亡。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需解剖检验后分析。
目前,刘某尸体已由家属封存。王鼎钊说:“由于家属对本地法医不信任,联合调查组已告知家属可自行选择有资质的社会鉴定机构,已于7月19日出具了鉴定聘请书并交付家属。截至目前,刘某尸体仍未进行解剖。”
三个执法记录仪均关闭?
在搜寻刘某的过程中,三名辅警的执法记录仪都有电,陈某的执法记录仪于0时43分50秒打开后未关闭;成某的执法记录仪于0时39分19秒打开,接到撤岗指令后于0时55分04秒关闭;高某执法记录仪有多次开关记录,分别为0时38分54秒到0时44分49秒,0时48分12秒到0时50分49秒,0时51分32秒到0时51分51秒,0时52分44秒到0时55分56秒。
义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管分局局长陈建胜表示,“虽然有辅警的执法记录仪存在有时关闭的情况,但有治安监控、楼道监控和执法记录仪记录了执法过程。”
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暴力执法?
记者从社会监控、楼道监控、执法记录仪等视频中看到,自刘某闯入宾王市场B区至坠楼倒地被发现期间,并未发现执勤人员与刘某发生身体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