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3日就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非公开转让方式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的实施细则公开向市场征求意见。这意味着科创板减持规则将进一步细化。
股份减持制度是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实践中统筹完善的基础制度之一。为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市场化股份减持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明确科创公司股东除可以按照现行方式减持股份外,还可以通过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首发前股份。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日完成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非公开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将为科创公司股东通过非公开转让和配售方式转让首发前股份提供实施指引和操作规范。
这位负责人表示,作为科创板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非公开转让有助于推动形成市场化定价约束机制,满足创新资本退出需求,为股份减持引入增量资金,降低股份减持可能引发的流动性风险。
据了解,实施细则按照市场化原则设计非公开转让的价格形成机制,通过市场自主组织、价格充分博弈、设定转让底价的方式,重点体现交易双方真实的价格预期,保证必要的交易效率。
根据实施细则,单次非公开转让中首发前股东单独或合计转让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为避免干扰二级市场稳定运行,转让价格下限不得低于认购邀请书发送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
实施细则还规定,股东可以向科创公司现有其他股东配售其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其他股东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配售。这一制度设计旨在保护现有股东的交易权,为首发前股份减持提供更多方式选择。(记者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