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承销商参与企业在新三板精选出挂牌相关行为,中证协5月19日晚间发文对新三板精选层承销环节业务加以规范。
这是中证协首份关于新三板精选层的规范文件,其中对精选层承销环节业务的自律要求明确对标科创板规则规定。
长江商报记者粗略统计,截至5月20日,860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中,有7065家已披露2019年财报,其中有1497家企业达标精选层财务指标。在上述达标企业中,超300家进入备战阶段,占比超两成。
长期从事新三板融资的陈文博表示,规范文件的发布核心在于更加规范承销商责任,目前新三板还存在一些中介机构及券商为股票发行进行推介的行为。随着该规范的落地执行,可以更好规范从业者从业要求,落实中介责任,加强证券服务业务风险管理水平。不过,仍需警惕蹭概念股。
承销业务规范落地 看齐科创板
中证协表示,根据《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协会研究制定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承销业务规范》,于即日发布实施。中证协对证券公司开展新三板股票承销行为的自律要求整体上与科创板规则保持一致,并针对拟进入精选层企业的特点及新三板发行方式不同,集中制定了差异化的承销行为规范。
具体来看,一是进一步强化发行承销业务内部控制,针对询价发行、直接定价发行、竞价发行等发行机制的特点,补充和完善发行承销工作中承销商及相关人员的禁止性行为,明确竞价发行时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合规审查程序。
二是明确询价、直接定价、竞价等不同发行方式的路演推介要求,除采用互联网等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公开路演推介,询价发行还可以采用现场、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向经协会注册、符合协会规定条件并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交易权限的网下投资者进行路演推介。
三是考虑新三板主要服务于创新、创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进一步加强对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出具规范,对报告内容、行业分类、可比公司、风险提示和风险因素分析、估值方法和结论等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据了解,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10日内,主承销商应当向中证协报送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另外,中证协指出,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承销业务,适用《承销业务规范》,《承销业务规范》未作规定的,参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等规则执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超300家公司进入备战阶段
随着精选层审核工作的企业以及相关规范文件的出台,精选层正式发行落地时间也越来越近。
截至5月19日,已有31家企业的精选层申报材料获得全国股转公司受理。从首批精选层受理企业质量来看,利润中位数4916万元,达创业板隐形门槛。
按照科创板开板时间推算,精选层开板进入倒计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首批公司将在三季度登陆精选层。
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加速进入备战精选层的工作阶段。长江商报记者粗略统计,截至5月20日,860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中,有7065家已披露2019年财报,其中有1497家企业达标精选层财务指标。在上述达标企业中,超300家进入备战阶段,占比超两成。
4月30日,全国股转公司市场发展部总监孟浩在e公司的直播中称,申报准备工作比较成熟的公司有40家左右。同时,陈文博提醒,对于投资者来说,需警惕蹭概念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