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取得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开办资格。该项业务的推出是陕西省第二家开办此项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
市民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均可以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利率分别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集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和商业贷款没有最高额度限制的特点于一身,既降低了购房成本又满足额度需求,是值得选择的贷款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表示,中行将积极协助配合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营销办理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立足大视野,在服务“一带一路”的同时,不断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金融需求。 记者李猛 通讯员姚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