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南京市市民可办理公积金付房租业务
金陵晚报| 2015-06-04 17:00:13

南京市公积金付房租政策落地

下周市民可办理公积金付房租业务

□金陵晚报记者 朱黎玲

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规,从6月开始,只要名下无房的租房者,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近期不少市民却表示,公积金政策虽好,但市民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开具“无房证明”,而该证明房产部门开不了。

昨天下午,金陵晚报记者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下周一即6月8日开始,想要用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市民可以办理该项业务了。

“今天上午我们中心与南京市房产局、住建委等部门开了协调会,拿出了两种处理方式,来解决职工提取公积金付房租需要‘无房证明’的问题。”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齐处长称,下周一开始职工就可以办理这项业务了。

第一种方式,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与南京市房产局的系统对接。“这两个系统对接以后,职工可以在我们中心的系统里看到自己名下有无房产。”齐处长表示,如果名下无房那么职工可以直接去相关业务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支付房租的业务。

第二种方式,如果职工不能在市公积金中心系统里查询到名下有无房产,那么他们可以到中心服务大厅开具房产查询函。“租房者拿到这样的查询函,可以到南京市房产局查询名下有无房产。”齐处长介绍,开具查询函的目的是初步审核租房者的资料,以便下一步的查询工作顺利进行。

“这两种方式都仅限于房产查询没有联网前进行。”齐处长告诉金陵晚报记者,一旦房产查询联网了,职工直接去经办银行办理就行。

“下周一办理前,市民可先打12329热线或咨询业务银行,系统是否能查询房产。”齐处长表示,如查询到名下无房,市民可带着相关材料去银行办理,省得再跑一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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