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慈溪创业 购房补助最高可拿50万
钱江晚报| 2015-06-08 12:00:08

高层次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吸引人才落户,宁波各县市区还是蛮拼的,继人才公寓后,现在直接发购房补助了。

6月20日,《慈溪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开始施行,根据《办法》,慈溪将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购房进行补助,符合条件者最高可获50万元补助。

引进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补助50万元

《办法》规定,凡引进到慈溪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今后在当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并符合年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社保缴纳、购房面积、未享受过房改政策等各项条件的,按第一、第二、第三类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 20万元和10万元购房补助。

6月7日,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介绍,三类高层次人才具体包括:

第一类人才:对本市产业结构优化提升、整合带动具有较大引领和推动作用的慈溪市“上林英才”计划A类领军人才,或者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省“千人计划”、宁波市“3315团队计划”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第二类人才:引进时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者正高职称的人才,或者入选慈溪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宁波市“3315个人计划”、慈溪市“上林英才”计划B类和C类领军人才、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宁波市级以上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带头人。

第三类人才:引进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者副高职称(含高级技师)的人才,或者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第二层次培养人员、慈溪市“1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慈溪市创业创新团队带头人、慈溪市级以上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用补助买的房子,5年内不得转让

《办法》同时规定,享受购房补助政策的高层次人才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转让,房产限制上市交易期从购房补助政策享受之日起计算。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政策享受后,须继续在慈溪非公有制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对未满5年,根据实际工作年限按比例退回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款后,所购房屋可自由处置。

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次出台的《办法》主要是对原已实施的领军人才免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人才公寓等单项政策进行整合和完善。

“跟之前人才公寓不同,其实就是希望通过灵活的方式,吸引和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到慈溪市创业和工作。如购房补助,有些慈溪下面乡镇或开发区工作的人才,更愿意将房子买在企业附近,而人才公寓的地点一般以城区为主,50万相当于一个首付款吧。”

钱江晚报记者了解到,其实早在2011年,宁波市江东区就出台过类似政策,算是宁波首个,被引进的领军和拔尖人才最高可获100万元购房补助,实施5年,目前引才效果如何呢?

宁波市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的工作人员表示,已有5位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到了购房补贴,主要集中在30万和20万两档,而这5位目前在各自不同领域都算拔尖的。

宁波市第六医院骨科刘观燚就是其中一位,他最近带着团队研究的一个课题就获得了省科技进步奖,主要是关于如何让受伤后的肘关节能更快更好地恢复的,来自安徽的他表示,“包括购房补贴在内的宁波各方面的政策奖励扶持都不错,让我选择留在宁波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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