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可 通讯员 孙春敏 王瑞婷)孙某以伪造的房产证掉包父亲名下真房产证,找朋友全权代理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进而向银行抵押贷款,无力还债又将房产转卖他人。日前,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某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批准逮捕。
2014年11月,家住朝阳区的老孙和老伴儿离京办事几天,回家后就进不去家门了,敲开房门后他们发现一名陌生男子张某。经了解,张某已于2011年从老孙的女儿孙某处买下此房产,并已过户到自己名下。
可是房产证明明在老孙手中,女儿是如何过户的?带着满腹疑问,双方来到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核实,结果证实,老孙手中持有的房产证上的印文系伪造的印章所盖。最终经询问女儿老孙才得知,原来早在2010年,女儿就因还不上高利贷而打起了父亲房产的主意。她先花500元让路边办假证的人为其办了一张假房产证,后将父亲所持的真房产证掉包,让朋友全权代理,将父亲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后到银行办理了120万元的抵押贷款。
2011年孙某又将房屋卖给张某并于2012年办理了过户。直到2014年11月张某入住该房屋、老孙和老伴儿进不去家门,事情这才败露。老无所居的二老向公安机关报案。
检察官表示,嫌疑人孙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的规定,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近年来,虚假印章、证件的泛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妥善保管身份证、驾驶证及房产证等重要证件,谨防被盗或被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