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昆明5月21日电 (记者杨文明、朱家顺)为响应国家旅游局向“不合理低价宣战”的号召,日前,云南省旅发委、云南省旅行社协会共同制定了云南旅游主要线路和旅游产品成本价格,包括十六人以上团队分项价格、十六人以上团队行程及地接成本价(不含省内省外机票)、景点费用,以及团队人数十六人以下根据实际人数价格相应上浮等内容。
针对云南旅游市场上的价格乱象,省旅发委邀请了20余家旅游企业,制定云南旅游价格标准以及旅行社和导游之间的分配标准,为游客出游做参考。省旅发委表示:选择高于成本价的旅游线路和产品,消费者的消费权益能得到充分保护,反之,选择低于成本价格的旅游线路和产品,消费有风险、质量无保障,游客难以维权。
云南省旅行社行业协会会长赵家骍表示,此前发生的“云南女导游嫌购物少大骂游客”事件,折射了旅游行业不合理低价带来的问题。“告知游客云南旅游合理的价格是多少,让全国的旅行社及游客到云南旅游都有参考标准,有利于打击不合理低价旅游。”
赵家骍介绍,“价格标准的制定,得到了云南省50多家较大旅行社的认可。参考因素包括:景区景点对外的公布价、给旅行社的折扣价,酒店、交通、导游服务费等。”
此次云南省向社会告知的不是指定价格,也不是保护价,没有强制性。“参考成本价是下限,旅行社通过提升服务和质量后,好的产品价格会更高。”赵家骍补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