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霞浦县纪委监察局查处了该县广电局副局长江某某等4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利用公款旅游的问题,给予党纪立案。
据了解,霞浦县广电局部分人员以采风为名外出旅游,该局副局长江某某为带队领导。江某某等4人到武汉、重庆等地游玩,历时5天,开销除个人自缴部分外,还有2万多元。江某某等人以收取赞助费和虚开发票报销的方式解决。
霞浦县纪委监察局对江某某等4人党纪立案,追缴用于公款旅游的款项和违规发放的补贴,并对江某某等人公款旅游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广电局局长给予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