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5月2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梁峡林) 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5月28日举行的贯彻实施《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从法律层面开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并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明确了非遗保护的责任主体,并对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保护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为解决我省非遗保护中的现实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据了解,我省现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项,国家级非遗项目68项,省级非遗名录333项,全省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41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450人。